刚开始阅读《宠儿》时,我非常厌烦这本书,里面的情节令人难以捉摸。故事线在一个模糊的、没有明确目标的发展中无止境的前进。后来令我感到惊讶并且现在仍旧很吃惊的是,在我继续阅读后,我竟然爱上了这部小说和托妮·莫里森的文学天赋。
《宠儿》按时间顺序讲述了塞特的一生,从内战前她作为奴隶的生活,到内战后以一个自由黑人女人的身份居住在俄亥俄州代顿市的故事。我在阅读过程中最大的挫折是作者所使用的语言。它晦涩、模糊、难以理解。起初,这种写作手法令我很生气。举例来说,当作者想表达“他在家”时,她会说“哦不,我觉得他死了。我无法肯定他是否还活着”。然而,当我继续阅读,我发现这种表达方式别有用意。她并不是故意使用夸张的语言,阻止读者完全理解故事的本意。但是,她为什么这么写呢?我被勾起了兴趣。晦涩的故事不再令我感到挫败,而是像一个即将被破解的谜语一样诱惑着我。
为了寻找答案,我沉浸在故事中,认真解读每一行文字,试图破解作者一直模糊真相的原因。我仔细分析文章,研究故事的细枝末节,探索究竟,构思自己心中的图像。这是我阅读小说中最有满足感的一次经历。如果您想看我的最终结论,可以在这里阅读。但是对我来说,这段阅读的旅程和目的地一样重要。我为什么要讲这些呢?不光是推荐《宠儿》,虽然您可能会像我一样爱上这本书,也可能觉得阅读它是白费力气,但是更重要的是,我认为我们应该持续阅读有挑战性的书,它们能开拓我们的想象空间,引导我们从新的角度思考问题。